长江网讯(记者张晟通讯员王勇)26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二次调度会。长江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逐一对应省整改方案(含任务清单)序号共52项整改内容,其中要求8月底前完成的共11项,12月底前完成的共4项,需分阶段和长期坚持的共37项,大部分任务按要求处于正常推进阶段。
会议要求各区、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对照《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武汉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主动认领、举一反三、积极整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主动对标,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对于需分阶段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时限及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进度推进,建立健全制度、台账,实行痕迹管理。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我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情况的报告,我市将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拿出具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单位、整改时限,倒排工期,狠抓落实,及时进行有关信息的沟通和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在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