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近日有媒体曝光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反映在申请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遇到“不给好处难过关”的问题。今年5月份,武汉市有关部门已经介入并组织调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对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坚决支持并全力配合市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彻查,绝不姑息。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和防范违纪违规用权,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研究出台措施,从即日起:
1.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参与行政审批工作的执法人员进行全员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市开展行政审批“回头看”,组织对2016年新发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审查管理规范进行全面监督排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3.打造“阳光审批”,按“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要求,公开所有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查标准、审批进程和审批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为防止中介公司代办及资料造假,加强受理环节审核,严禁中介公司代为企业申报,严禁中介公司参与现场检查,严禁中介公司代为企业取证,严禁执法人员与中介勾结。
5.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现场检查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检查标准。
6.实现“阳光执法”,检查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确保监督无死角。
7.加强能力建设,成立一支专业化职业检查员队伍。
8.拓展举报渠道,在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康康姐”设立投诉通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27-85794660,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