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21日讯(记者谯玲玲 通迅员巩平)7月21日,省招办进行了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投档。省招办提醒,填报了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志愿的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电子档案运行状态。
目前,省招办已进行了本科第一批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录取、一本院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录取工作。自主选拔高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本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本科第一批自主选拔高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已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确定录取考生名单。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的合格考生及录取标准进行录取。已通过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科第一批投档。
本科第一批投档规则
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时,分别将文史、理工类按考生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排序成绩为:高考文化总分+优录加分+语文×10-3+数学×10-6+外语×10-9;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投档比例为1:1。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有分类投档专业或专业类的院校,还要依次检索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或专业类)有计划空缺时,考生档案即投到这个院校(专业或专业类)。
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按高校要求在招生计划中公布的部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部分高校的护理类专业等实行分类投档,将这类计划与其它计划区别开来,按考生专业志愿对应的类别顺序分类投档。实行分类投档的专业或专业类只投档填报了对应类别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本科(二)投档规则
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实行分类投档,遵循分类投档三原则。省招办将全省专业统考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以及投档排序成绩,按平行志愿和分类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1。高校在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排序成绩构成: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类):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专业统考成绩×20%]+专业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
技能高考本科投档规则
技能高考本科按专业技能考试类型分类投档,考生投档排序成绩为:[文化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成绩+优录加分]+专业技能成绩×10-6。
7月24日有征集志愿
本科第一批、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生源不足院校计划、生源充足院校因少数考生不符合该校录取要求退档空出的计划,以及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新增计划,将于7月24日下午15:00至25日上午11:00进行征集志愿,请未录取考生关注省招办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省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按时填报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