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梁爽 通讯员杨娟娟)昨天上午,市民秦女士在江岸区法院签下一张特殊的保单:她花500元投保的这张保单,是为了悬赏5000元寻找欠她钱多年不还的“老赖”。这是湖北省首次推出悬赏追查“老赖”保险。
2013年5月,男子赵红兵租赁了位于台北一路的一处90余平方米住宅,并将这处房屋改造成胶囊旅馆对外经营。当年8月,赵红兵将胶囊旅馆转租给了秦女士的丈夫,并收取了转让费18万元。4个月后,胶囊旅馆被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查封。秦女士的丈夫随后将赵红兵告上法院,要求返还此前的转让费。经过法院判决,赵红兵应退还给秦女士丈夫现金14.4万元。然而,赵红兵却拒不退还,不仅不接电话,人也从此“蒸发”。秦女士向江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无法查到赵红兵的去向及其财产。
昨天,秦女士告诉记者:“为了找到赵红兵,我们真是伤透了脑筋,听说江岸区法院推出了悬赏追查‘老赖’的保险,我就赶紧过来投保了。”根据保单约定,一旦有群众提供“老赖”的下落使得此前的判决顺利执行,那么这名群众将获得5000元赏金。当天,签订这类保险的共有4名申请执行人。
江岸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曹辉介绍,该院与保险机构联手推出“执行悬赏保险”,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并购买“执行悬赏保险”,原来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的悬赏金,“转嫁”给保险机构支付。
“执行悬赏保险”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悬赏追查“老赖”的保险,即查找“老赖”下落的保险;由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金额,保险机构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不得超过1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另一方面是悬赏追查“老赖”财产线索的保险,最高悬赏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机构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保险期限为2年。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孟莉表示,在涉及财产的官司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转移财产等情况,即使律师有调查令,也经常耗费大量的时间、浪费不少司法资源。“执行悬赏保险”将大大降低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成本,特别是对那些经济条件较差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悬赏保险”帮助他们以小金额保险金撬动大金额的悬赏金,更有利于激发社会力量查找“老赖”及其财产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