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聂丽娟实习生黄若萱曾倩岚章倩)空调维修工刘某应中介公司员工杨某要求,上门给一处待出租房屋内的空调加氟,不料空调漏电,刘某作业时触电身亡。死者家属将杨某及其所在的中介公司、房东告上法庭,索赔85万元。近日,洪山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房东乐某有一处位于雄楚大街的老房子闲置,于是委托中介公司,将房子挂在网上出租。中介公司员工杨某上门查看房子,发现房内空调无法启动。2016年8月19日,杨某打电话给空调维修工刘某让其上门维修并给空调加氟。刘某独自一人到该房屋内给空调加氟过程中触电死亡。
同年8月27日,刘某家属因赔偿金额等事宜协商未果,将中介公司及员工杨某,以及房东乐某一起告上法庭,索赔85万元。近日,本案在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代理方认为,被告杨某及其中介公司雇用刘某维修空调,应该对刘某的死亡承担责任,而被告房东乐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应该对空调漏电承担责任。杨某辩解,空调漏电不是他造成的,刘某受雇来修空调发生意外与他无关。被告乐某则认为,自己已委托杨某的中介公司进行房屋出租,并签订了租房合同,完成交接手续,不应在此案中承担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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