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没有终结,也不可能被终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好,要看事实,要看中国人民的判断,而不是看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的主观臆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习近平(2016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
长江网讯(记者欧阳思陨 整理)7月18日晚,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播出第三集《人民民主新境界》。
2013年11月,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吹响。“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这一目标,向全世界传递着中国共产党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信心与决心。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人民民主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在不断深化的改革进程中,党的领导得以加强和改善,从根本上保证了改革的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不断强调这个被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的重大判断。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相继成立,加强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重要工作的直接领导力度和统筹协调能力,提高了决策和执行机制的权威性和效能。
从2015年起,每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这已成为实现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安排。
此后,中央相继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等,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制度保障。
人民当家作主
人大代表为人民代言的作用不断强化
两年全国调研促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与时俱进,是时代给出的一个新命题,也是党对于群众现实需求的回应。
从2013年起,历时两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7个调研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展开全面调研。
调研中发现,代表选举工作不规范、人大会议质量不高、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和渠道不便利、代表身份失真等,在基层时有发生。
2015年6月,中共中央首次以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各地积极开展县乡人大建设指明了方向。
如今,全国的县乡人大建设正呈现出崭新局面:一线基层代表比例大幅提升;遍布于乡镇和街道的 “代表之家”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纽带;很多地方为代表建起了“履职档案”,来督促代表积极履职。人大代表为人民代言的作用不断强化。
“协商民主”首次出现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首次出现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写下浓重一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将“协商民主”写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之中。
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七种协商民主渠道,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系统谋划了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
“每有大事,必相咨访”,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2015年,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把“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确定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并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和保障机制作出了规定。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得以强化。
深化群团改革第一刀开向自己
深化群团改革被认为是政治领域又一项旨在固本谋远的重要改革。
2015年7月,中共中央专门为群团工作召开会议,这在党史上还是第一次。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明确指出了群团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
2015年11月,在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上,全国总工会、上海市和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通过审议。
全国总工会的改革也就此开启。第一刀,就开向了自己。机构精简25%,精简下来的编制补充到任务繁重、力量薄弱的县级工会。全国工会经费全年收入的95%要留在地方和基层工会。
在领导机构中,职工代表的比例提高了。许多一线技工、劳模、农民工中的优秀代表走上工会领导岗位,他们也接通了工会和一线职工的联系。
现在,工会组织的服务实效明显提升。去年一年,全国总工会直接指导地方工会办结职工法律援助案件近1600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为820万困难户筹集送温暖资金36.9亿元,新增加农民工会员1500万人,帮助追回被拖欠工资近230亿元。
在党的领导下,群团改革试点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打开了新的思路。
依法治国
立法主动适应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品格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2014年10月底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
在2014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品格。
而中国立法改革的大幕就此拉开。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最后一天,大会高票表决通过了对立法法的修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步伐不断加快。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00件。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在法律框架下深化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一个极为重要的方向就是依法划定权力行使范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2015年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出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就法治政府建设发文。在这张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上,进一步明确通过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等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让权力更为有法可依。
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
2016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就在这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今天,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在依法准确办事的基础上提高效率,用群众获得感丈量政府改革成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一个科学高效、权力运行规范、责任主体明确的法治政府正在形成中。
声音
共产党从各种传统社会中汲取经验并将之进行深入的现代化改革,因此使之可以被广泛接受。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成功的政党。我认为其他政体,比如西方,他们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要向中国学习什么治国经验。
——剑桥大学政治与国际研究系高级研究员马丁·雅克
只有发挥党的领导的坚强作用,把我们党治理好、建设好,所有这些改革才能够推动,我们改革发展才能够健康地向前发展。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
中国向着现代法治体系迈进的种种变革并不是“做样子”,而是反映了中共领导层认识到推进法治的重要性。每一次改革都为实现改变和开展新的改革提供了机会。
——美国《国际纽约时报》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先立后破,在法治的轨道上来推进改革。这个道理就在于最大限度地节约改革的成本,同时也能够分担改革的风险。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
这样一个改革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化学反应。背后的故事一定是政府自身改革。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以老百姓、以企业办事便利为目标。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鞠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