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50岁,中共党员,2007年4月至今任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黄金村支部书记、主任。
李某某,56岁,中共党员,2014年12月至今任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黄金村村委会副主任。
喻某某,58岁,中共党员,2011年8月至今任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雷竹村支部书记、主任。
郭某某,59岁,中共党员,2014年12月至今任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雷竹村支部副书记。
经查实,2016年6月,郑店街道办事处的A企业分别向上述两个村委会发出邀请函,组织相关人员赴长春、吉林等地学习考察。同年7月3日,陈某某、李某某、喻某某、郭某某4人应A公司邀请前往长春、吉林等地学习考察,每人5000余元的费用全部由A企业支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名村干部接受企业邀请外出旅游,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违反了廉洁纪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案人员说。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6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执纪者说
紧盯“四风”新形式扭住不放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必须扭住不放、一寸不让。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顶风违纪、巧立名目的“四风”问题,通过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一系列措施,快查快结、从严重处,真正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