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开发区滨湖派出所民警芦伟赶到物流公司,获悉该货物应于12日中午派送到位,可当天中午,该单快递的收货人张女士打来电话,称自己明明有两箱货,却只收到一箱。
查看当天的账单,证实张女士确实两件快递入库,且状态为“已派件”。物流公司的王经理介绍,公司规定每一单货物无论多少箱都要一起派送,箱数较少则快递员送达,货物较多则需要用车来配送,现在两箱货,不见了一箱,快递员祝某需要对货物丢失负责。
民警调阅7月11日清晨监控,发现当天配送时,祝某将两个大箱子摆在一块拿出仓库。祝某回忆,自己配送的第一批货物共有四个大箱子,且都是送到金色港湾小区,“我是从天鹅湖门口路沿东风大道,径直前往金色港湾,快递配送地址中有4期的,也有5期的,当天先送的5期。”
民警立即调取沿线监控,监控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祝某于当天9时23分骑电瓶车,前面车篓放了些小件,中间夹着两个大箱子,车后面也带着两个大箱子,一路行驶到金色港湾5期,全程没有遗失快件。
“我在金色港湾5期10栋送了一单,就是张女士的那一单,然后就去了金色港湾4期,”祝某告诉民警,民警调阅金色港湾4期10栋到5期的入口视频,发现祝某在短短的几百米路程,开了6分多钟,很显然,祝某肯定中途停留了。
“你在5期10栋到4期的中途还做了啥?”民警询问祝某,“我送完快递就直接来4期了,啥都没干。”面对民警的询问,祝某一口咬定自己中途啥都没干,可这一路过去骑电动车1分钟都不需要,6分多钟后才到,显然不对头。
民警又调取了沿路的视频,在5期门口商铺的监控视频中,民警发现祝某在前往4期的途中,去了一趟5期的物业办公室。
这时祝某才想起,自己去物业送了一个文件袋。民警再次查看沿路监控时,发现此时祝某的车上只剩一个箱子了,有两个箱子都“不见了”。
对于这两个箱子的去处,祝某一点印象都没有。民警赶到金色港湾物业办公室,调取办公区域的监控视频,发现当时祝某抱着两个大箱子进了物业办公室,在当天下午1时许,一灰色短裤男子拖着小车,将两个箱子放在小车上拖走了。
物流公司通过单号比对,确定了这单货的收货人刘某只有一个箱子。民警给刘某打去电话,原来当天祝某电话通知他,说有两个大箱子需要取,他便让儿子推个车下去搬。现在他们一家人去了广州,答应等到回来后,归还张女士的快件。
祝某拉着民警不断地说着“感谢”,因为每天派件量太大,他完全不记得当时派件的过程,如果不是民警细心帮忙找回货品,不仅他要全额赔偿,收货人王女士的生意也耽误了,祝某说,“下次再也不会这么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