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通讯员孙思记者林敏)“我马上给钱,别张贴公告!”日前,新洲区被执行人左某看到家门口的“老赖”公告上有自己的姓名和照片,立刻羞红了脸,当即表示想撤下公告,愿意立即执行判决裁定。
2015年9月27日,新洲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区左某、张某与姚某的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最终判决被告左某、张某向原告给付492000元及利息。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左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上月20日,执行局去左某家门口张贴公告,左某父母见后立马表态助其还款30万元,请法院不要张贴。左某当天就和法官联系,于是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随即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了分期还款的方式。当天法院就撤下了左某的名字。
6月,新洲区法院开始将载有被执行人照片、姓名、执行案号、执行标的等信息的执行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居住的社区公告栏及人流量较多的路段,覆盖被执行人的常住地、出入地,让“老赖”们彻底暴露在自己的生活圈中。
“老赖”公告张贴后,左某与张某已还款263000元,并于近日还款63000元,同时约定10月30日前还款10万元,2018年5月30日前还清剩余所有执行款。
目前,新洲区法院执行局在全区各社区张贴200张公告,对第一批32名“老赖”予以了公告。今年来,新洲区法院已将6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促成172件案件的“老赖”主动履行义务,结案金额达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