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雪通讯员段晨晨齐阳)昨从市纪委获悉,一基层单位存在超标准发放差旅费、违规发放补助、财务票据不合规等问题,其负责人因内部管理不严,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彭某某,男,48岁,中共党员,2014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某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所长。该所为某区安全质量监察局二级单位。
市委基层作风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所2016年超标准发放差旅费12730元。
经查实,该所是自收自支单位,为增加收入每年都派人参加我省棉花公检任务,2016年省棉花公检任务重、压力大,彭某某在没有向局领导汇报的情况下,为鼓励职工参与,用节约的住宿费(实报实销)增加伙食费和交通费,这种做法没有认真对照和严格执行《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造成6名工作人员差旅费的超标准发放。
该所还存在着无依据发放补助、票据报销无明细不合规问题。
办案人员介绍,区安全质监局已经责成该所进行整改,无依据发放的检查补助和超标准发放的差旅费,已全额退缴到局机关财务账户。原始票据无明细不合规问题也已查实,该所及经手人按照相关财务手续,补齐了相关会议明细资料。
“对该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彭某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纪处分。区安全质监局对该所有关违纪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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