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武汉一批惠民新规开始实施 统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7-06-30 11:43:00 来源: 楚天金报

统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五项保险缴费基数在同一范围内申报

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发布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武汉统一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为17990.7元,下限为3093.3元,上下限区间比过去有所扩大。

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

在上下限范围内申报

武汉市统筹范围内参保单位及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应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缴费基数,申报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记者了解到,由于政策原因,过去长期以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计算标准不统一:职工养老保险是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上下限标准;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是按照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上下限标准,两者之间不统一且存在一定的差异,一部分行业及从业人员感到与自己的实际薪酬状况不相符合。

据统计调查,全国12个GDP超万亿城市中,有9个城市统一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武汉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此次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区间比过去有所扩大,薪酬较高的可以缴得高一些,而薪酬较低的可以缴得少一些,有利于减轻一部分行业及从业人员的缴费负担,统一社保缴费政策。

上述负责人提醒,对于不履行申报义务,且原来按照“保底数”确定缴费基数的单位,7月份先按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计算确定社会保险缴费数额。对于不按规定履行申报义务的单位,8月份起将按照社保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按照7月份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当月及以后月份的缴费数额,并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灵活就业人员缴养老保险

最低档次有小变化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最低档次有变化。过去是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确定的最低缴费档次,今年改为按照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确定最低缴费档次。这一调整变化,对照今年公布的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计算,两者之间差异很小,只相差约20元,并未明显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档次的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划分为6个档次,分别为:618.66元、719.62元、959.5元、1199.38元、2398.76元、3598.14元,由本人选择确定。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309.33元;每月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7元,合计为316.33元。

(记者余鲁西 通讯员金睿 实习生王远卓)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月缴存低于4318元不计个税

昨日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7月1日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将全部按照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6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这意味着,去年年度平均工资上涨的职工,今年公积金月缴存额度将相应上调。

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2017年度武汉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5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320元。

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武汉地区现行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由此计算,相对应的每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248元、211元,跟去年相比均没有变化。

按照武汉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月缴存基数在月平均工资3倍内的免征个税。去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963元,月平均工资为5997元,按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来算,可免税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为4318元,也就是说,月缴存额低于4318元的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免税“上限”较去年调高375元。若有超出部分,则并入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前7年,免税“上限”分别为1999元、2358元、2738元、2937元、3143元、3637元、3943元。(记者邓伟 通讯员方芳)

全面推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

由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审核

以后在武汉市注册企业将更加便捷,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下月1日起,将在武汉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此次“十证合一”是在此前武汉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将公安、人民银行、公积金管理、商务四个部门分别办理的印章准刻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改为由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实现“十证合一、一照一码”。

武汉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十证合一将按照“一窗受理、同步推送、统一发照、信息共享”的模式开展登记,申请人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十证合一”登记窗口,自愿申请“十证合一”业务登记,提交一套申请材料,窗口登记人员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受理审核。之后窗口登记人员将审核信息及时推送到公安、商务、公积金中心、人行武汉市分行等相关部门,再根据推送信息完善内部流程和管理,将信息反馈到登记窗口,登记窗口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领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证》,或委托中国邮政以邮寄方式寄送,实现一窗受理、统一发证。

“‘十证合一’解决了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的问题,变企业跑腿为‘数据跑腿’,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企业节约成本。”武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值得注意的是,“十证合一 ”登记制度目前适用于武汉市内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内、外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 (记者李晓璐 通讯员张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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