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王刚通讯员张镝)6月29日,武汉市在市民之家举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新闻发布会,7月1日起,全市范围实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在去年9月1日我市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此次将公安、人民银行、公积金管理、商务四个部门分别办理的《印章准刻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信息审核改为由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实现“十证合一、一照一码”。
“十证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市内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内、外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
按照“一窗受理、同步推送、统一发照、信息共享”的模式开展登记,市场主体只需在“十证合一”登记窗口(简称“登记窗口”),自愿申请办理“十证合一”业务申请,递交一套申请材料,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在同一窗口一次性领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证》,或委托中国邮政以邮寄方式寄送,实现一窗受理、统一发证。公安、人民银行、公积金管理、商务依托“云端武汉”平台进行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将登记信息在工商、公安、人民银行、公积金管理、商务等各部门间实时推送,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工商部门提醒:“十证合一”改革后,企业无需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印章刻制审批,直接凭《营业执照》到刻章企业刻制公章,由刻章企业将公章备案至公安部门系统;企业无需再到人民银行提交资料办理开户申请,只需带《营业执照》及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手续;企业无需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资料办理设立申请,只需带《营业执照》等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手续;企业无需再到商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商务部网站上申报,由商务部门在网上审批打印《备案登记证》,传递至登记窗口,统一由登记窗口发放或邮寄送达。
“十证合一”简化了企业的办事程序,降低了办事成本,解决了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变企业跑腿为“数据跑腿”,变多部门串联办理为协同办理,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企业节约成本,方便企业“快入准营”。
值得注意的是:“十证合一”改革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十证合一”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全国通用的唯一“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