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泽实习生黄颖萱)记者昨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该市就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发布征求意见稿,全市中心城区所有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均可享受货币化保障,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领取租赁补贴。
根据该意见稿,今后新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如果在武汉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将只发放租赁补贴,不安排实物配租。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可自愿选择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其中一种保障方式。已取得资格证的家庭,可申请将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变更为租赁补贴。
对租赁补贴的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做出了明确规定:租赁补贴额度=补贴标准×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面积-保障家庭人均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面积)×保障家庭人数×补贴系数。
补贴标准方面,由武汉市财政、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根据住宅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确定补贴标准,每两年可调整一次。今年,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平方米。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补贴面积和补贴系数进行了明确规定。总的来说,家庭人均收入越高,补贴系数越低。
据悉,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的家庭,将进行多重处理。主管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租赁补贴,将其纳入不良信用档案,并收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明以及《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