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公积金由异地转入武汉只用11个工作日
2017-06-27 17:47: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7日讯(记者廖桥)7月1日起,公积金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了。记者昨悉,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异地转入公积金时,武汉及转出地两地公积金部门申请、审核、信息传递及资金转入等全部流程,须在11个工作日内办结。

按照住建部统一要求,7月1日起,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上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即公积金账户等相关信息将在该平台上实现网上转移,今后广大职工异地转移公积金时,只需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公积金系统已做好平台对接上线相关准备工作,并发布了操作细则。根据操作细则,今后公积金异地转移,将分为申请受理、信息与资金转出、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这三大流程。

假设职工小刘从外地调入武汉地区单位工作,在武汉公积金中心设立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将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本地。随后,小刘需要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所在的公积金分中心提出申请,分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将当场审核受理小刘的信息,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随后,外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审核通过小刘的相关信息后,将为小刘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并通过平台回传信息,同时将小刘的公积金账户销户资金划转至武汉公积金中心。在武汉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完成小刘公积金账户的审核入账、信息传递后,小刘将公积金由从异地转入武汉的事项就全部通过平台办理完结。

同样的,如果小刘是将武汉的公积金转移至外地,可以通过全国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进行和异地转入相对应的操作。

长江日报记者注意到,操作细则对公积金异地转移相关流程在时间上做出明确要求:异地公积金转入武汉申请受理时间3个工作日,信息与资金的转出5个工作日,信息接受与资金转入3个工作日。这就意味着,必须要在11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完成异地公积金转入的全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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