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建筑颜值提要求:追求“高挑”不要“矮胖”
2017-06-16 12:09:00 来源: 长江日报

汉口图片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16日讯(王亚欣)16日,市国土规划局出台《武汉市建管审批指导意见》(试行),对建筑外观提出详细要求。

建筑不能任意“发胖”

住宅建筑往往以大体量出现,加上开发商纷纷瞄准滨江、临湖及城市重要干道区域集中拿地建房,黄金地段容易成片出现“火柴盒”模样住宅楼,这些建筑向四周膨胀,给城市景观造成破坏。

人要长得修长才美观,建筑也不能任意“发胖”了。《意见》规定,住宅建筑应当追求“高挑”而非“矮胖”,优先向上发展,高度越高,面宽越窄。比如高于100米的房屋,最大连续开面宽度要小于65米。

同时,临江、临湖及城市重要干道的高层住宅,应采用“瘦高”塔式结构,住宅建筑不能阻挡景观轴线和视线廊道。若非此类型,建筑的连续布局不得超过两栋。

武昌楚河汉街图片来源:长江日报

  不要“一斩平”,不要一面墙

大型小区里,一模一样的房子往往建起十几栋甚至更多,远远看去就像被横刀切了“一斩平”一样,这种现象以后也会避免。

《意见》规定,临江、临湖及城市重要干道的建筑,在同一地块或相邻地块之间,若有90米及以上高层住宅连续布局3栋以上,建筑高度需有不少于25米的梯度变化。住宅项目中,建筑规模大于15万平方米,高度层次需大于3个。

房屋屋顶作为第五立面,过去常常被忽视。《意见》规定,屋顶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平头”,宜采用顶部收分或平坡结合等处理方式,使建筑造型更加丰富多彩,与周边环境协调。

中山大道图片来源:长江日报

  临街房屋取消开敞式阳台

缺乏特色的墙面设计,参差不齐的外墙质量,凌乱无序的空调机位,这样的建筑立面给人杂乱的感觉,也让城市变得“千城一面”,没有特色。

《意见》指出,位于城市重要区域的住宅建筑,其外立面应简洁美观,临街房屋取消开敞式阳台,空调机位及附属设施应统一隐蔽设计。住宅色彩要符合“暖白灰橙”的城市主色调要求,建筑规模超过10栋的住宅项目,宜结合群体建筑布局,在建筑间进行色彩分区规划。

市国土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建管审批指导意见》既是为武汉的住宅项目做了一个整体的视觉引导方案,也为开发商、设计师及审批人员提供了报建方向。希望在《意见》的指导下,建筑能重塑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大武汉“现代化”形象,满足市民在精神层面的审美需求。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