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迅速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
2017-06-12 08:42:00 来源: 长江日报

扩大小微企业优惠范围 年应纳税额上限提至50万元

本报讯(张隽玮 通讯员吴荣华 潘菁华)11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武汉正在加紧贯彻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后者为今年来最大一次的降税举措,预计我市将有近4000户企业享受新政策红利。

6项减税措施,由“1+4+6”构成,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详见右图)。

这些减税措施既有对原有措施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延长期限,又有出台的优惠政策,并重点突出对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投企业的支持。

以增值税减税新政为例,因增值税率四档并三档,七大类货物和服务的税率,由13%并至11%。因环节税负是往后环节传递,这也意味着居民购买的基本生活用品价格有望下降,比如食用油、自来水、暖气、冷气、图书、报纸、食用盐、基础电信等。在市国税局的测算中,增值税税率简并的减税规模在6项减税政策措施中力度最大。

再以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扣税为例,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从下月1日起生效。普通上班族、个体户、民营企业家均为政策适用人群,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只需要取得税优识别码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就可依法享受政策。

市民若需要对6项减税措施有深入了解,可关注武汉国、地税在斗鱼TV和税企通APP上6月15日、22日上午9点半的网络直播。这种政策辅导形式为全国首创。

据悉,为促进减税政策落地,6项减税措施的管理已纳入市、区两级国税部门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管理体系,力图最大限度释放税收红利,持续推动武汉市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

取消13%这一档税率

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

◎包括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武汉作为全国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投资主体也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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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减税政策

由“1+4+6”构成,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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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延续减税政策

◎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免征增值税政策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

◎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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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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