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警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7-06-05 08:42:00 来源: 长江日报

为驾驶员出具不实证明,导致车祸受害人多次上访

记者黄征 通讯员张琦 熊欢 李宗杰 段晨晨 叶书廷

记者4日从市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通报8起“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反映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依然突出。对发现的“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我市将坚决从严查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追究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

新洲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执勤中队民警刘维忠乱作为问题

2013年10月至12月,刘维忠在担任交巡警大队车管中队窗口民警工作期间,驾驶员周某办理B2驾驶证补办业务,电脑显示“该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应由B2降级为C1M”的提示,刘维忠因对电脑提示误解为周某补办了B2驾驶证。2013年11月13日,周某在云南发生车祸后,刘维忠又为周某出具不实证明,致使当地交管部门依据不实证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导致车祸受害人多次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3月22日,刘维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蔡甸区消泗乡罗汉村党支部委员张启红违反规定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在登记罗汉村转移安置补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过程中,张启红违规将自己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侄子进行了登记,并发放了相应款项1920元。张启红在履职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优亲厚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3月27日,张启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昌区杨园街电信社区原书记、主任王卫红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王卫红任杨园街电信社区书记、主任期间,于2012年11月至2015年4月,违规截留社区资产租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用公款支付吃喝费用,并将其中2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3月1日,王卫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青山区厂前街铁铺岭社区居委会委员陈龙冒领政策性补贴问题

陈龙利用职务便利,在发放2016年度社区政策性补贴工作中,冒领21人的补贴资金共计4200元,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了党的形象。2017年3月6日,陈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西湖区径河街海景北社区报账员徐艳敏公款私存问题

徐艳敏在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负责海景北社区物业费、房屋、门面租金收费期间,共71次将收取的现金存入以其个人名义开办的银行账户内,累计存入金额248万元。2017年4月6日,徐艳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洪山区青菱街红霞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吴桂明拖欠购房款侵犯集体利益问题

吴桂明2006年11月购买了红霞村还建房,后以各种理由拖欠购房款,侵犯集体利益,直至2016年11月上级部门对红霞村还建房进行清查发现拖欠问题后,吴桂明才缴清购房款。2017年3月6日,吴桂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汉阳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干部闵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7月,闵行在调查处理某房地产公司项目部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收取房地产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张某所送礼金1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3月13日,闵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夏区郑店街综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再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3月15日,汪再庆为儿子举办婚宴,除亲友外,综合村17户村民参加了婚宴,汪再庆违规收受村民贺喜随礼5100元。2017年3月31日,汪再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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