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项事项必须先查信用记录 武汉出台信用记录使用指南
2017-06-02 12:09: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日讯(张隽玮)2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获悉,武汉出台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首份使用指南,主要应用领域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实施清单共299项,从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市级幼儿园资质评定,到政府性引导基金子基金的审批申请,均把信用审核挺在前面。

这份指南目标在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使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社会诚信意识。

分类看,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主要在7个方面。一是注册登记、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二是政府采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中,将分别查询申请主体、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的信用记录;三是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招商引资、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四是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贷款、企业上市等领域;五是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管,包括统计、会展、劳工、文化、体育等;六是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等评优评级过程中;七是其他类别。

据悉,全市的信用记录获取方式是各区各部门分别将自身掌握的信用记录,汇总到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在市、区政务中心开设信用信息查询窗口。公开类信息,市民可通过“信用武汉”网、政务网站查询。非公开类信息,实行授权查询。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内已有一家企业因发生不合规行为,在政府公开招标中屡屡碰壁,四处受限。我市正在建设失信“黑名单”,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并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有履行法定义务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不仅出境难,同时购买不动产、飞机高铁出行也将受限。

责编:宋菁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