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共享单车者看守所里过端午
写悔过书:绝不再破坏共享单车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1日讯(刘智宇通讯员孙逊) “绝不再干破坏共享单车的违法事,做文明骑行的示范者、传播者、监督者。”1日,武昌区拘留所,汪某写下倡议书,呼吁市民文明骑行共享单车。
25日,汪某为独占共享单车故意刮损车辆编码,被民警当街抓获,行政拘留5日,在看守所里度过了端午佳节。长江日报记者获悉,5月份以来,武昌区拘留所连续收拘8名损坏、盗窃共享单车人员。
为打击损坏、盗窃共享单车行为,5月24日起,武昌警方加强街面巡查。25日9时许,胭脂路美食城门口,粮道街派出所治安民警胡盛俊等人发现一辆ofo共享单车的车身二维码和编号被刮损,当即查获骑车人汪某。经审查,这名44岁的黄冈籍男子承认,5月初,故意损毁车身二维码和编号,长期私自占用共享单车至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民警对汪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拘留所里,汪某并不“孤独”。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昌警方获悉,5月份以来,武昌区拘留所连续收拘8名损坏、盗窃共享单车人员。
为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目的,拘留所专门研究教育管理措施,组织民警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促使被拘留人知错、认错、改错,着力预防和减少侵害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
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工作中,武昌区拘留所民警组织被拘留人员上法制、道德教育课,听讲损坏、盗窃共享单车行为可能触及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条文,知晓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对被拘留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势、政策、时事教育,向被拘留人员介绍武汉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情况,使被拘留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城市抹黑,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
拘留所中,8名因损坏、盗窃共享单车被拘留的违法人员写下悔过书,忏悔自己的糊涂行为,保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文明使用公共设施。倡议大家遵守法律,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建设,绝不干破坏共享单车的违法事,做文明骑行的示范者、传播者、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