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地铁志愿者在清理武胜路站出入口占道的共享单车 (资料图片)
楚天金报讯 记者张吉晴 通讯员吕作武
共享单车成了时下最时尚的出行方式,但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凸显。昨日武汉市交委公布了《武汉市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12周岁以下不能注册使用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严重的企业将限制其投放车辆数量等规定。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6月3日前,登录武汉市交委官方网站,查询具体提出修改意见的方式。
新改扩建主干车道要同步建非机动车道
“路上都是自行车,机动车道常常两股变一股。”近期私家车主对共享单车在路上横行的现象多有抱怨。
单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安全,使用共享单车的人也是苦不堪言:“不走机动车道,根本没道可走啊!”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对新、改、扩建城市主干车道,要同步按规范建设非机动车道,设置隔离设施;对具备条件的现状道路,要研究落实划设非机动车道并设置隔离设施。
对于车辆停放点设置,将按照“交通相宜、方便接驳、规模适度、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车辆停放需求,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在轨道交通、常规公交枢纽站、大型商业圈(体)与办公区、医院、居住区等公共场所划设停放点位。
乱停乱放严重企业投放车辆将受限
共享单车扎堆进驻武汉,仅ofo一家在武汉的投放数量就有19万辆,武汉目前共享单车品牌超过5家。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投放企业也有明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需要对承租人以实名制进行网络注册登记,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登记服务。更为重要的是,企业还需要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承租人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如果企业收取押金,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并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的经营企业将限制投放车辆。
共享单车企业需向社会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设立投诉受理平台,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征求意见稿》中并没对“红包车”等有明确规定。
侵占盗窃破坏共享单车将受查处
少数人想把共享单车据为己有,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此前就曾出现过将共享单车与私家车锁在一起、私自改变共享单车外观等行为。《征求意见稿》中称,各区将依法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进行日常管理,对侵占、盗窃、破坏共享单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理相关投诉和建议。
承租人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据记者了解,从5月16日武汉警方开展“打击故意损毁、占有共享单车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至24日,共查获各类案件21起,其中刑拘1人,行政拘留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