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陶盼 通讯员李金星)买房时,儿子出了钱,登记父亲名。如今,父亲去世,儿子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后妈“不答应”。昨天,王先生致电武汉晚报周二之约,希望能找到解决办法。
王先生生母很早去世,从小便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父亲二婚后,与后妈又生了一个妹妹。王先生与父亲在同一单位工作,1998年单位福利分房,分房面积跟折算的工龄相关,父子俩将两人工龄合计后,王先生出钱买下了一套福利房。2005年,该房可以过户时,登记到了王先生父亲名下,“当时说好了,这个房子要过户给我的,后妈、妹妹都在场,但是父亲一直拖着,没跟我去办。”王先生说。
如今王先生父亲去世3年了,王先生想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后妈却不答应,认为自己也有一份,不应该全归王先生所有。“可是当时买房的钱都是我出的,这房子本就是属于我的。”王先生觉得后妈要求很过分。
对此,硚口区法院民三庭审判员谢磊表示,诉争房屋属于单位福利分房,分房时考虑到了王先生父子的工龄等因素,且房屋房改款亦由王先生交纳,房屋虽然登记在王先生父亲名下,但王先生本人对该房屋亦享有财产权利。
王先生父亲去世后,王先生与后妈和妹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如何分配,经王先生后妈和妹妹同意后,可以将房屋过户至王先生名下。如达不成协议,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对房屋进行确权分割。
右图为硚口区法院民三庭审判员谢磊接听热线
记者杨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