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私占泊位即日起取证处罚 最高罚款一万
2017-05-19 08:07:00 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彭岚 通讯员林铮)道路停车泊位是缓解武汉停车难的一大举措,但不少车主经常望“位”兴叹,因为附近餐馆、洗车店、商铺等私自占用了泊位。昨日,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联合交管、城管等部门,对私占停车泊位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并透露从即日起,将对私自占用泊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上报给交管部门集中整治。“这是谁家的椅子?”昨日上午9时许,江岸区二七横路上,面对交警的追问,没有人回应。这个椅子摆放在施划了停车泊位线的泊位中间。见始终无人应答,执法人员将椅子暂扣。武汉城投停车公司负责人吴恒介绍,二七横路从5月1日起启用停车泊位,并实行停车收费,然而附近不少居民和商户将泊位占为己用,“除了用椅子占位,还有锥形筒、石墩、铁架子甚至电动车等。我们反复劝说基本没什么效果。有的商户甚至说,泊位在我家店门前,就应该我用”。

现场执法的交警也透露,二七横路停车泊位启用以来,还有不少僵尸车长期占着车位,“对僵尸车我们将依法拖车处理。私自占用车位的,我们将和城管部门一起,将占位物品暂扣”。

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初步摸底,武汉目前有400多个正常使用的泊位被商户和市民私自占用。他提醒,道路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根据相关法规,擅自设置障碍阻止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的,可由公安交管部门对单位最高处以一万元罚款,对个人最高可处一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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