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舒翔宇)5月5日,市文明办发布《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和第三届武汉市文明市民的公告》,公布推选范围、标准及途径,欢迎广大市民在6月20日前积极提交推荐表格。
在武汉市生活、工作或学习时间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或户籍在武汉市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推荐人选。
按属地管理原则,社会各界可向各所在区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或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推荐方法有网络推荐和写信推荐两种(以各区公布的电子邮箱、收信地址为主,推荐表格可从武汉文明网下载http://hbwh.wenming.cn/),也可直接向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人选(电子邮箱:82402961@163.com;收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市文明办综合协调处,邮编:430010;联系电话:82402963)。各种途径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荣誉称号获得者将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勋章奖章。武汉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获得者将由市文明委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