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民违建行为查控不力 街道党员干部被党内警告
2017-05-08 09:16:00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王雪 通讯员段晨晨 齐阳 杨华)昨从新洲区纪委获悉,某街道一村民对自家房屋进行违法建设,街查违控违办公室副主任曾某某查控、制止不力,受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实,该街某村村民柳某某有一处四间二层楼房和一间披屋,该处房屋紧邻国道,多年来一直存在交通隐患,且房屋多处产生裂缝,局部垮塌。

2016年3月,该村村委会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建议柳某某拆除现有房屋,退后重新建设。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村组干部讨论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允许柳某某按原建筑面积和原高度进行改建,由村里负责督促。

柳某某没有按要求进行改建,建至第三层时,街国土规划所和街查违控违办公室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制止,但该户仍抢建到三层顶。建成后的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超出原有面积31平方米、414平方米。

街道责令街查违控违办、街国土规划所监督柳某某进行整改,拆除了临公路的5间旧房,多余超建面积(414平方米)由村委会回购用于安置“五保户”“困难户”村民居住。

“该村是曾某某的监督管理范围,我们与曾某某谈话时,他表示自己在日常巡查时没有及时发现柳某某的违建行为,也没有向上级报告,最终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党纪,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本人,街纪工委给予曾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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