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情况,要求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湖北经济学院原院长漆腊应等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4年至去年,漆腊应先后8次和下属一起到营业性歌厅唱歌,每次都请点歌小姐和陪唱小姐,费用由下属支付。此外,漆腊应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今年3月,省纪委给予漆腊应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省监察厅给予漆腊应行政撤职处分,按照事业单位五级职员降级安排工作。同时,责令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深入调查、严肃处理。
省信访局原副巡视员胡长华等外出考察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8月,由胡长华带队,信访局调研员刘捍文、办信处副处长黄玖林、仙桃市信访局副局长熊远浩一行四人赴贵州、云南学习考察期间,变更考察方案,接受有关单位安排,先后参观大理崇圣寺三塔等景区,超过原定考察时间两天返回。之后4人在各自单位报销了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今年2月,省纪委给予胡长华党内警告处分。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仙桃市纪委对其他涉案人员予以立案调查。
武汉市江夏区地税局违规发放“洗衣费”等津补贴问题。2014年5月,柳向晖主持召开党组会,确定按每人每年400元标准继续发放“洗烫券”。2013年9月至去年7月,该局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洗衣费”322523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辉,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全胜对这一问题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同意发放。今年3月,江夏区纪委给予柳向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李辉、何全胜党内警告处分。
洪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黄显柏等违规公款吃喝、“带彩娱乐”等问题。2016年12月23日,黄显柏与该中心副主任陈中群、谢正伟,医务科科长赵涛、药房主任陈方亮、车队队长宋宗豪共14人工作之后共进晚餐,花费1150元,后以工作餐名义在财务报账。当晚在洪湖某酒店“带彩”打麻将。2017年2月,洪湖市纪委给予黄显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给予陈中群、谢正伟、赵涛、陈方亮、宋宗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市卫计局局长吴让超诫勉谈话。
宜昌市夷陵区交安办常务副主任田德安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2016年6月至9月,田德安在每月享受公车改革交通补贴的情况下,经常驾驶本单位为处理重大交通事故及排查交通安全隐患而留用的公车上下班。同时利用职务便利,用自己管理和使用的单位油卡给私家车加油5次,共计1415.49元。2017年2月,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给予田德安党内警告处分。
宜昌市秭归县两河口镇香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德美违规操办儿子婚庆并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2月5日、6日,李德美为儿子操办婚庆,两天累计开设宴席约50桌500人次,严重超出其事前报备的直系亲属10桌100人承诺,收受非亲属128人礼金27800元(含贫困户12人3100元,低保户5人900元,五保户1人200元),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2017年2月,秭归县纪委给予李德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