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5变”“7不变”
2017-04-29 10:11:00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晨报

(杨佳峰 通讯员巩平)昨天,我省出台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相较于往年,我省今年有5个方面的变化,但也有7个方面与去年保持一致。

5变

7不变

1.增加部分批次志愿数量

提前批本科、高职高专文理类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与去年一致;其他批次的平行志愿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艺术批次和体育批次的平行志愿院校数量由去年的6个增加到9个。

艺术本科(一)梯度志愿(填报校考院校志愿)由原来的两个梯度院校志愿(第一、二志愿),增加到三个梯度院校志愿(第一、二、三志愿)。

2.延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在录取过程中,各批次生源不足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退出不符合本校录取条件考生后的未完成计划,全部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为方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比往年延长,征集志愿时间由省招办另行公布。

3.完善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民族院校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计划;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实行分类投档的类别与其他专业类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4.农村独生女取消加分

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政策。

5.调整部分艺术专业排序投档成绩构成

从2018年起,调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成绩中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占比,由高考文化成绩的8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20%之和排序投档录取,调整为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排序投档录取。

1.继续实施四个专项计划。

2.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力度。

3.高考违纪追究法律责任。

4.高考志愿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第一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28日,填报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院校联办本科和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8月8日-11日,填报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含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5.录取批次与去年保持不变。

6.各批次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7.6月23日发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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