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6月1日实施 3年内力争6万人脱贫
2017-04-29 10:11: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宋磊 通讯员吕友明 韩红)长江日报记者昨日获悉,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武汉市革命老区分布在江夏、蔡甸、黄陂、新洲4个城区,涉及26个街(乡镇)。《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十个方面措施。具体举措包括:对农村五保户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的救助标准实行求助;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革命旧址、遗迹及史料保护,加大投入等。《办法》在提高老区居民收入上提出了刚性要求,提出“确保其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农村平均水平”。

据介绍,《办法》将立争在3年内,使我市革命老区6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革命老区适龄儿童不辍学,到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较2010年翻两番等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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