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这七类交通违法 市民举报有奖
2017-04-24 22:38:00 来源: 长江网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24日讯(魏娜 通讯员 张鹏 易国红)今天,市交管部门公布:5月1日起,市民举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客车超载;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套牌以及驾驶报废车;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车辆;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和加塞;违停等7类交通违法,可获得2元至3000元不等的奖金。

2016年8月中旬至12月底,交管部门对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举报无证驾驶;举报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加塞等3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实施奖励。这期间,共收到群众举报交通违法线索42047起,审核通过并录入15530起,有效率为37%,目前已对举报人员全部落实了奖励。

据统计,在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压越分道实线及导流线14288起,闯红灯155起,违停621起,逆行466起,交管部门通过市民举报套牌车提供的6起线索,成功抓获套牌车嫌疑人。市民举报的3起交通逃逸案,交管部门已全部侦破。

为进一步鼓励和发动市民共同参与交通治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武汉交管部门结合“法治交管”专项行动,决定扩大市民有奖举报范围,将有奖举报的3类交通违法,扩大至现在的7类。

交管部门表示,实施中心城区交通违法有奖举报,目的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中心城区机动车行车秩序,解决机动车乱穿、乱行导致的交通秩序混乱、拥堵等问题。

据了解,由于同一违法行为经常出现两名以上举报人同时举报,交管部门将按举报登记先后时间顺序,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多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的,奖金实施平均分配。

交管部门表示,将及时审核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审核通过即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兑现奖金。由于市民对“违停”举报的积极性高涨,交管部门作出限定:举报人每天奖励限额不超过100元,每月奖励限额不超过3000元。

据介绍,除了扩大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范围,交管部门还将重拳治理交通秩序乱象,包括在500个居民小区进出通道开展“盲肠清淤行动”;清理、整治临街单位、个人私占、私设停车泊位;全面清查报废车、僵尸车、无号牌车辆、套牌车、无牌车、遮挡号牌车,并对交通违法大户依法实施“催缴”和司法追处;严厉查处渣土车超载、超速、闯红灯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规范违法停车的综合治理;推出大屏曝光、街头法规学习等措施,强力整治行人、电动车乱闯乱穿、违禁通行桥隧等违法行为。

  7类有奖举报类型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每起奖励300元;举报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的,每起奖励1000元。

二、举报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车辆(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的,每起奖励300元;被举报的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起对举报人追奖3000元。

三、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以及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为的,每起奖励300元。

四、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证被吊销者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每起奖励300元。

五、举报擅自改变机动车(摩托车除外)座椅数量等内部结构、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每起奖励100元。

六、举报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和行驶中压越分道实线或导流线、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等行为的,每起奖励20元。

七、举报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举报堵塞应急通道违停、公交车站和公交专用道内违停、人行横道和交叉路口违停、僵尸车、无牌假牌车、双排或多排违停、易引发事故或造成拥堵的违停行为,每起奖励2元(同一个举报人每天奖励限额不超过100元,每月奖励限额不超过3000元)。

举报上述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上述标准逐项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和举报责任

1、通过122电话举报(适用于举报人提供查缉线索的)。

2、网上举报:登录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www.whjg.gov.cn),通过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3、移动端举报:通过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武汉交警”客户端、“易行江城”客户端等移动端,按照固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举报。

4、通过智能车载行车记录仪等终端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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