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i记者郑军)昨天上午,i记者路过关山菜市场附近,看到路边摊贩两个网兜里装着大大小小的青蛙。i记者走近网兜看到青蛙在里面不时挣扎跳跃。这时有一位买菜女子凑进看这青蛙,指问摊主这卖多少钱?”“每斤三十元,这纯是野生的”摊主看生意来了,连忙回话说。女子看了不嫌青蛙贵,想品尝一下野味,卖一斤回去弄着吃。只见摊主用手从网兜里抓出一些青蛙,放进另个网兜,然后用称秤一斤重量。再提起网兜往水泥地猛砸几下,接着用刀面啪啪打这些残叫青蛙,之后剁头、扒皮、开膛、去内脏,一只只活蹦乱跳的绿色青蛙就这样变成一具具肉色的尸体被装进顾客的塑料袋,变成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的菜肴。
i记者查阅有关资料,青蛙一般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一些特殊的种类,如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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