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档案变成“烫手山芋”
2017-04-20 08:04: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 章鸽)

网友“贴心小涂”留言:我大学毕业快一年了,档案还在手上成了“烫手山芋”,毕业时老师就说了一句放在人才市场。我原籍是新洲,如今在汉口一家民企工作,档案上写的是发原籍。我们一起毕业的同学,许多人档案都在手上,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专家指点一下迷津啊?

【办理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结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建议网友将档案退回毕业学校,凭本人户口到武汉市新洲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调档函,然后凭调档函到毕业学校办理转档手续,由学校将档案以机要交通、学生转档专用EMS或由学校工作人员携介绍信及工作证专人移交档案到武汉市新洲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毕业生最易出现三种档案问题

办理结果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最容易出现三种档案问题:一是毕业时未办任何手续,成为“弃档族”;二是虽然托管到了相关机构,但从此置之不理,只到用时才回头查找;三是留在自己手上。毕业生档案处理分几种情况,毕业生一定要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主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做到“档随人走”。

考研生,一般要在5月—7月前将学生档案和思想政治表现表寄到所考学校。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一般来说,档案在毕业后择业期可申请两年内由学校代管,择业期期满后仍未就业,毕业生凭本人户口(或身份证)到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调档函,由学校将档案以寄送或者专人移交的方式移交档案到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已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档案去向是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可以凭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调档函,由学校将档案以寄送或者专人移交的方式,移交档案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网友“蓝天”留言:档案是人生经历的“浓缩”,也是个人职业发展、维护权益的最好佐证。我想知道毕业时没找到工作,而学校保管档案时期已过,档案会到哪儿?如果找到工作,但单位不愿接管档案,档案会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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