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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黄磊、通讯员杨槐柳、徐韬剑)今年2月24日,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大桥派出所一举打掉在长江煤碳水域非法采砂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江某某、张某某等5人。这是自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后,全国公安机关办理的首起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案例。
2月下旬,水上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煤碳洲长江水域有专业采砂船非法采砂。接到报警,水上分局迅速安排人员前往该处展开前期走访调查,初步了解非法采砂船的活动特点,并决定尽快制定周密方案采取行动抓获现行。
红色区域为案发地点
2月23日,分局调集巡防检查站、刑侦大队、大桥派出所组成联合行动专班。当晚10时30分,专班40多名民警身穿“武汉水警”的反光背心来到武昌西湾码头集结。经过现场分组,2月24日凌晨0时,行动准时开始了。
分局两艘警用巡逻船与洪山区水务局执法船一起出发,行船大约一个半小时,约1时30分来到汉南煤碳洲水域。此时,江上寒风瑟瑟、漆黑一片,江中却有一束灯光在随风飘摇,还有人影晃动。警用巡逻船上的民警发现现场异常后,判断这艘船很可能正在采砂。为避免嫌疑船只发现民警后逃离现场,一只巡逻船迅速强行靠拢过去,另一艘巡逻船则配合包抄合围,他们兵分两组,登船查缉。正在船上进行操作的嫌疑人江某某、全某某、金某某十分意外,来不及躲藏,只得乖乖就擒。民警进入这艘船号为“赣九江货1215”的采砂船驾驶室,将船控制住,立即停止了非法采砂作业。此时,船舱已装满了砂,目测约有200多吨。民警要求负责驾船的嫌疑人在警方押解下,将船开至水上分局巡防检查站予以扣押。起初,嫌疑人心存侥幸,百般拖延,以“船坏了”、“起不了锚”为借口进行阻碍。民警严厉指出,其非法采砂行为已经触犯刑律,警方一定会严格执法,看着民警态度坚决,僵持了一个小时的嫌疑人终于起锚了。一路上,嫌疑人故意将船只开得很慢。
图为涉案船只
3时30分许,正在家中打麻将的采砂船船主王某某听说采砂船“出事了”,连忙带着另一嫌疑人张某某坐着快艇赶来了。
“我是船老板,你们快让我上船,有事好商量!”他们一边强行靠近正在行进的采砂船,一边自报身份。民警心中一喜,这不是“送货上门”“自投罗网”吗?
王某某一登上采砂船,便和民警谈“价钱”,希望执法人员“手下留情”。没想到,民警询问核实其身份后,“哐啷”一下给他们直接上了手铐。
大约行驶了6个多小时,船开至月亮湾一个码头靠岸了。
2月24日上午10时,非法采砂案专案组成立了。忍着饥寒辛苦了一通宵的民警连续作战。他们首先讯问了王某某。此人一度少言寡语,对民警的提问避重就轻,声称2016年至2017年只有现场抓获的这一次非法采砂的行为,讯问一度陷入僵局。正在此时,负责现场勘查的刑侦大队传来信息,在采砂船上江某某所住的寝室,民警发现了采砂帐本,江某某承认那正是自己所记帐目,对照帐本以及江某某的交代,民警厘清作案11笔。在此基础上,民警再次讯问王某某等人,进一步固定证据,终于弄清了收赃、销赃、资金流向等各个环节。
2月24日下午,在对嫌疑人王某某、江某某、张某的侦查讯问中获知收购江砂的“鑫平268”船主刘某某和协助转移江砂的李某某、杜某某、赵某某、杨某某及转移江砂的“阜阳工1151”、“阜阳工1666”吊机仍在煤碳洲水域大咀对面过驳锚地。专案组立即安排人员前往抓捕。2月24日、25日两天,5名涉案人员均被抓获归案。经过对过驳和江砂买家分别讯问,这伙非法作案团伙的犯罪过程更加明晰。
图为涉案账本
3月3日,根据案件线索,民警找到重要证人陈某,陈某证实曾收过王某某卖给他的11船江砂。人证物证环环相扣,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
据介绍,目前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这是“两高”司法解释公布后,全国公安机关办理的首起适用“非法采矿罪”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这起案件所认定的事实全部发生在2016年12月1日之后。
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长孟冬华介绍,这起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不同在于,它是涉及长江水资源保护的案件,意义重大。近年,中央对长江母亲河有明确的指示——“不搞大开发,要搞大保护”,武汉市也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打击非法采砂等涉水案件、加强岸线管理。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将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采、销、运“一条龙”作案人员形成很大震慑。同时,唤醒广大市民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是他们的共同特点
4月14日上午,记者随着办案民警走进江汉区看守所,见到已经在看守所了呆了一个多月的江某某。
现已50出头的江某某,上世纪80年代从一个航校毕业后进入一家航运公司当驾船员。90年代,公司工人纷纷下岗,他也不得不开始在外自谋生路。多年驾船的他上岸后不知道从事什么职业,因此一直干着自己喜欢的老本行。由于只有小马力船只的驾船证,他在江上的就业面显得比较有限。非法采砂的“王老板”约他采砂,他便负责为其开船。
他说,因为是无证采砂,为了逃避打击经常选择晚上作业,船上只装一只探照灯,尽可能隐蔽行踪。原本应该安装在船周边的灯一只也没装,每当船只在江中作业,遇有其他正常航行的船只,他们只能借用手电筒的光交换信号,比较危险。
江某某告诉记者,被警方抓获之前,他也听说过国家要对非法采砂立法,但具体的内容没有十分关心,因为一直抱着“可能自己不会被抓”的侥幸心理。
“老板”王某某告诉记者,自己也曾在航运公司干过,当过船上的大副。近年,花100万元买的货船,又花30万元改装成了采砂船。以前,他也曾用货船运过芦苇给造纸厂,后来造纸厂关停一批,小型货运生意差,赚不少什么钱,便开始想其他办法。常年在江上跑,听说长江沿线有的外地人挖江砂赚了不少钱。他便把自己的货船开到安徽,将其改造成了挖砂船。
他的儿子是一所985院校毕业的高材生,正在择业的关键时期。“我本来想给儿子多攒点钱,现在倒给儿子脸上抹了黑,可能还会影响他的发展,我再也不做这样违法犯罪的事了。”提起当初眼红别人赚钱,自己铤而走险,他懊悔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