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讯(王平)蕲春的王女士大专毕业后,就留在武汉工作至今,她一直想将户口落在武汉,可是,按以前规定,专科毕业生不够条件。最近市政府颁布新的落户政策,大专生可以落户,让她看到了希望。但是,当她兴冲冲去办理落户手续时,民警告诉她,文件虽然出台了,细则还在制定中,“再等一等”。王女士失望地说,新政出台都3个月了,为什么细则还在制定中?
今年8月就要满30岁的王女士,2008年7月在汉大专毕业后,户口就转到省毕业生管理办公室的集体户头上,当年12月王女士在武汉参加工作,随后,与男友结婚并在光谷一路一小区购买了商品房安家。虽然在武汉安了家,但是,没有武汉的户口,“感觉自己不是真正的武汉人”,特别是将来小孩上学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麻烦,王女士说。
前不久,王女士听说,像她这样的大专毕业生也可以落户武汉了,她上网一查,果然,武汉市政府去年12月出台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6〕33号)文件,文件规定: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汉就业创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内,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记者注意到,这个文件是2016年12月28日发布,文件最后说,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于是,王女士拿着所有证件和材料到社区警务室找到民警,民警看了她的材料后给她当头一盆凉水:新政细则还没有出来,我们还是按老的政策来,你还是办不了。王女士说,自己8月份就满30岁了,如果8月份之前细则还出不来,我不是要错过这次机会?
就王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王女士所属的东湖高新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说,这个文件的细则确实还没有出来,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是,“很快就会出来。”
今天下午,王女士告诉记者,东湖高新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向她了解了情况后告诉她,她的落户条件各方面都符合,“会有好的结果”。
王女士还是担忧地说,熬了这么多年,终于盼到了好政策,希望细则早点制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