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刘阳
美剧《绝命毒师》讲述了一位化学老师利用化学知识制造毒品的故事,类似剧情在武汉上演,武汉一所知名高校化学专业副教授张某某与人合伙开“制毒工厂”,毒品远销英美等国家,年均获利400余万元。
昨日,武汉中院对这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公开宣判,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对副教授张某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同伙杨某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同伙冯某、鲍某判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寄往境外的包裹中
藏匿大量可疑粉末
2014年11月,武汉海关从一份寄往境外的快递包裹中,发现藏匿有若干白色可疑粉末,经送交相关部门检验,判断为某类精神药物。随后几个月内,该关连续8次截获邮寄类似可疑粉末。
这一异常现象引起海关缉私部门重视,他们分析,这是一起有预谋的通过邮寄渠道走私新型精神毒品的案件,背后很有可能存在一个制毒窝点。
2015年5月,武汉海关将8次查获的可疑白色粉末,送公安部国家毒品实验室检测。经鉴定,其中两个邮包中的可疑物品为“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属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
侦察机关于2015年6月17日凌晨,迅速查封“武汉某化学有限公司实验室”,控制现场实验室人员,并顺藤摸瓜将4人犯罪团伙全部抓捕。
查封时,约800平方米大的实验室设备还在运转,武汉海关缉私局收缴到案的毒品重达5公斤多。
副教授任技术指导
大量制售“丧尸药”
据悉,现年47岁的被告人张某某,为武汉一知名高校化学专业副教授,在有机化学领域颇有建树。
张某某交代,他发现国外有些国家对已经列入管制的精神类药品需求量大,而国内尚未将其列入管制,中间有利可图,2005年左右与杨某某等人合伙注册公司,以研制生产医药中间体等为掩护,非法从事精神类药品的生产,主打产品即为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公司称为4号产品),并采取快递邮包的形式,销往英、美、澳大利亚等国家,还用比特币等网络货币收款以逃避打击,年均获利400余万元。
据了解,“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是一种致幻性很强的新型精神毒品,可引起幻觉、鼻出血、恶心、呕吐和血液循环问题,出现皮疹、焦虑、偏执狂,瞳孔散大,甚至死亡,俗称“丧尸药”。这种药在欧美国家被明令禁止,我国于2014年元旦起将其列入管制类精神药品目录,其危害性丝毫不亚于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
张某某等人的公司试图研制替代产品,但未获成功,因此几人继续生产、走私、贩卖上述4号产品,张某某负责技术指导。
“绝命毒师”被判无期三名同伙也分别获刑
武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冯某、鲍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共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管制精神药品,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且数量大。
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提起犯意,组织指挥毒品的制造、运输、走私、贩卖活动;被告人冯某购买原材料,下达生产指令,向客户发货、收款;被告人鲍某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但鲍某地位和作用小于其他人,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杨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大,社会影响恶劣,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自首等情节,对其可不必立即执行;冯某具有立功情节,且归案后认罪悔罪,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