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蔚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今年3月23日,东西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万名警察进社区”工作组进驻东西湖区新沟镇街燕岭社区。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该社区一家机械企业业务代表李某等4人,在回访湖北天门麻洋镇一名彭姓客户时,被彭姓客户及其亲属扣留作为“人质”,并被强行“索走”3.6万元后,才被放回武汉。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原来,2012年6月23日,彭某与李某所在的机械公司签订分期购买挖掘机合同。双方约定彭某前期3次支付6000元机械款,从第4期开始,每期支付13614元机械款。
此后,彭某因与机械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拒绝按期支付。机械公司决定于2015年9月5日收回挖掘机。机械公司派出公司法务室工作人员操某与彭某进行洽谈。操某向公司反映会有起诉和败诉的风险,建议公司减免彭某欠款22255元,而事实上,操某瞒过公司,私自向彭某收取了9.6万元机械款,并将该款项打入自己的银行卡中。
今年1月13日,机械公司派李某等人找到彭某进行产品销售及使用回访。未想,彭某以自己当初被强行支付了机械公司9.6万元不合理货款为由,将4名回访人员扣留在家中,并要求退回3.6万元货款。而操某已于去年5月10日从机械公司自动离职,去向不明。
昨天,在专班民警的强大攻势之下,操某向东西湖区警方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