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出台鼓励“市民下乡”黄金二十条
2017-04-08 07:20: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

休闲农业 网络图片

昨日,“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暨加快新农村建设动员会在江夏召开,以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农房资源为契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我市颁布了《关于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措施(暂行)》,即鼓励“市民下乡”黄金二十条。

今年2月,市领导赴江夏区调研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强调,探索鼓励、引导“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新路子,推进武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空闲农房资源化利用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鼓励“市民下乡”黄金二十条的出台,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积极推动“市民下乡村民进城”。通过鼓励能人回乡、企业家下乡、知识分子下乡、城镇居民下乡,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创业创意、休闲养老养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据了解,2016年底,我市6个新城区、 72个街(乡镇)、1902个行政村、16948个村民小组,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98.2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8.7%;初步统计农村房屋共有73万套,其中长期空闲农房约11.6万套,占农房总数的15.8%。通过对38个美丽乡村(湾)、5个赏花游特色村(湾)进行统计调查,共有农房10815户,其中空闲农房1432户,占农房总数的13.2%。

由于农村人口市民化、农民长年外出务工经商、农村人口自然减少、管理不到位、流转不畅通导致农房长期闲置。其中,农民长年外出务工经商、农村人口市民化分别占农村闲置空房的40.6%、23.7%。从调查的情况看,有出租(合作)意愿的农村空闲农房达到1120户,占调查有空闲农房农户总数的78.2%。

鼓励支持有理想有抱负有情怀的工商企业家、知识阶层、在外成功人士积极投身投资农业农村建设,重点引导本乡能人回乡创业,带动农业农村发展。通过能人下乡、企业家下乡、知识分子下乡、城镇居民下乡,组织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引导各类主体回乡下乡盘活农村空闲农房资源,实现空闲农房化资源化,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下一步,市农委将全面部署,指导各区进一步摸清农村空闲农房现状;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措施;搭建平台,及时发布空闲农房供求信息;强化管理,建立空闲农房利用管理机制;典型导向,加强宣传引导和推介。每月召开一次布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现场会,通过总结回乡、下乡利用空闲农房资源创业创意、休闲养老养生的典型,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市民下乡活动。

市民下乡可享受这些“福利”

1.对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民愿意出租的农村空闲农房,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的合规性审查。

2.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信息平台、农业政务网等平台,对符合租赁、合作条件的农村空闲农房,免费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对以租赁、合作方式签订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协议的,免收服务费。

3.对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迁村腾地,实行村庄集并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4.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协议期在五年以上、村湾农户总数30户以上、利用空闲农房户数占农户总数30%以上、符合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按每户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5.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发展农家乐、协议期在三年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执照和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达到《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二星级以上标准的经营户,给予当地农村居民开办农家乐的同等待遇,按二星级2万元、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4万元、五星级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6.对租赁农村空闲农房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的,给予村民同等待遇。对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参与农家乐经营户10户以上的乡村休闲游合作社,给予10万元/社一次性奖励。

7.对“市民下乡”租赁空闲农房创业创新的,优先安排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参加农业创业培训的,培训时间15天或120学时,人均补助0.3万元;对参加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的,培训时间20天或160学时,人均补助0.4万元;对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党员培训的,培训时间7天或56学时,人均补助0.1万元。

8.对“市民下乡”租赁空闲农房创业创新的,优先享受农业科技示范户待遇,科技示范户可享受贴息额度为贷款5万元以内(含5万元),核心示范户可享受贴息额度为贷款30万元(含30万元),按国家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9.鼓励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科技人员、大学生和农业科技企业、农村合作组织通过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开展技术指导和创业服务。对创办、领办、协办农业科技企业、农村合作组织的科技人员、大学生,优先选派为科技特派员,对接受科技特派员的农业科技企业、农村合作组织,优先认定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10.鼓励“市民下乡”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的,优先给予项目支持,开展农村电商服务的,优先考虑设置村邮站或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

11.鼓励“市民下乡”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开设农村生产、生活资料服务网点,优先考虑设置农村农资店。

12.对通过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开展休闲养老、创业创新的,协议期在五年以上、村湾农户总数30户以上、利用空闲农房户数占农户总数30%以上的,优先安排农户户厕改造或村(湾)无害化公共旱厕改造。

13.对通过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协议期在五年以上、村湾农户总数30户以上、利用空闲农房户数占农户总数30%以上的,建设优先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14.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的,在农村治保会组织建设、农村网格化管理、农村消防等方面工作,为市民下乡创业提供安全保障。

15.大力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租赁空闲农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对“市民下乡” 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16.金融机构对“市民下乡”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创新创业融资优先给予支持,为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风险可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增信服务。

17.鼓励“市民下乡” 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创新创业,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其用水用电价格,给予当地农村居民同等价格。

18.对“市民下乡”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创新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市民下乡”人员的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依地方相关规定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19.鼓励“市民下乡”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兴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经验收达标后,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鼓励兴办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市民下乡”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创新创业,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

20.鼓励“市民下乡” 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开办民间博物馆,打造“博物馆小镇”,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创办农村实体书屋开展农民阅读活动,开展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文/詹海波 张群 殷旭)

把闲置农房变增收资产

杜堂村地处黄陂区及武汉市的北部,近些年来,大部分农田撂荒,大部分农房闲置,大部分农民外出谋生。前几年,杜堂村葛家湾外出能人葛天才致富不忘乡亲,流转本村撂荒山场、农田2400亩,开发苗圃、花卉基地,吸纳本湾90%的劳动力到公司、老弱病残村民到基地打工,使全湾及全村摆脱贫困。

围绕“把农房变为农民增收的资产”,杜堂村以“美丽乡村+休闲旅游”,打造“木兰花乡”景区,初步实现了“农民变员工、农田变花园、农村变景区”的愿景。据不完全统计,木兰花乡景区从3月29日开园以来,平均每天游客量近万人,日综合收入150余万元,带动了周边旅游、交通、餐饮、花卉苗木等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黄陂区姚家集街杜堂村党支部书记 葛国兴)

让美丽乡村成国学讲堂

作为一个人文学者,除了在自己的书房里做学问搞研究,更应该顺应时代大势、国家需要,为社会的文化普及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儿。“内退则学术研究,外进则文化普及”,这几年国内到处讲座的同时,萌发开办国学书院的念头。我来自农村,寒暑假逢年过节回烟台老家,越来越感到自己的根在这里,自己的心和魂在这里,乡里乡亲,乡情乡音,有着我太多的回忆和牵挂!看着日益凋落的农村,我于是想,我这个农家走出来的孩子,能否为农村、农民做些什么感恩回报呢?

当下国学热,很多人在市区开办读经班、私塾、书院,我觉得我想要的书院,是古代社会依山傍水曲径通幽的那种,最好是在城市的郊区,周末节假日可以让人们告别都市的繁华喧闹。朋友带我来到了小朱湾,我记得当时第一次开车进入这片胜境后,眼睛立刻亮了,心里默默在说:“这正是我想要的世外桃源啊!”。2016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如愿在小朱湾开办了新民文化书院。

新民文化书院将整合国内学术界、文化界名家资源,针对政府公务员、中小学教师、企业员工、家庭亲子等开展国学传统文化活动,包括读书会、讲座、研学、趣味体验等。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让乡村书院成为人们学习经典、传承文化的殿堂。(华中师范大学国学院副教授、新民文化书院院长 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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