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17年清明节期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民祭扫等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夏区道路交通的实际,现就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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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幸福山公墓及小洪山公墓:3月25日、26日、4月1日、2日、3日、4日、5日,每日7:00至14: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花宁线(101省道路口-李三捡湾猪场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
2、幸福山公墓通道(天子山大道路口-幸福山公墓停车场)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3、天子山大道(花山大道-101省道)、101省道辅道设为临时停车区,并在天子山大道与101省道交汇路口安排四个免费公交摆渡点,方便市民进出墓区进行祭扫活动。
4、101省道(花宁线-花山大道)、天子山大道(101省道-沪渝高速公路桥)禁止车辆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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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纸坊城区:3月25日-4月5日,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兴新街(西交路-武昌大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2、武昌大道(纸坊大街-谭鑫培路)、纸坊大街(武昌大道-江夏大道),每天7:00-19:00,禁止货车通行。
三、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区域的车辆、行人,应按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