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发通知 “三个严禁”严明清明祭扫纪律
2017-03-31 08:03: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黄征 通讯员杨华 段晨晨)清明节将至,昨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以“三个严禁”严明清明期间祭扫纪律,要求全市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三个严禁”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农家乐等游玩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

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念响“紧箍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守牢纪律底线,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追思,营造廉洁过清明的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在假日期间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据悉,清明期间,市纪委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察局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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