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雪 通讯员段晨晨)28日,我市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全市基层作风巡查工作会暨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动员部署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基层作风巡查领导小组组长陈瑞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市基层作风巡查自上月25日启动以来,15个巡查组查处了一批作风问题和“微腐败”,初步化解信访积案156件,处理问题402个,查处作风问题40件次。
全市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共采取日常工作作风评议、职能部门评议等7种方法。10月下旬,市治庸问责办将按成绩排名确定“十个满意单位”和“十个不满意单位”,对同一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免职建议,并对其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查。
陈瑞峰强调,开展基层作风巡查、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是全市作风建设系列举措的重拳和硬招。要坚持“巡”“查”并重,聚焦化解信访积案,聚焦惩治基层“微腐败”,深入地“巡”,有力地“查”,确保10月底前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重点信访问题。要围绕落实重点工作、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权力运行、服务改善民生、积极履职尽责等内容,加强对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的监督和评议,做到应评尽评、应评必评,以评促改、边评边改,优化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为武汉赶超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曙参加会议。
我市启动机关中层处室、基层站所评议连续两年“不满意” 主要负责人将被建议免职
全市基层作风巡查工作会暨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动员部署会上透露,我市启动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评议活动,评议单位若出现损害经济发展行为导致重大项目进度延误,将被直接列为“不满意单位”。
此次评议对象为机关中层处室,即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市级政府部门机关处室(含直属局、队、所及下属二级单位);基层站所,即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区级政府部门机关科室,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基层站所(含具有行政职能的窗口单位,以及公共服务企业的营业网点)。
是否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 纳入评议范围
据介绍,评议内容包含五个方面:围绕中心,落实重点工作上,是否全面推进和保障市级重大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消极拖延、阳奉阴违等问题。
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上,是否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作风优良、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认真负责,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审批、项目迟迟不落地、投资业主撤回在汉投资等问题。
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上,是否存在作风粗暴、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故意刁难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联系群众,服务改善民生上,是否从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事情做起,对群众咨询热心解答,对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庸懒散漫”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敢于担当,积极履职尽责上,是否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有较强的赶超创新意识和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是否存在庸碌无为、暮气沉沉,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拈轻怕重、敷衍塞责等问题。
连续两年被评“不满意” 主要负责人将被建议免职
根据日常评议结果,由市治庸问责办组建10个检查验收组,对评议成绩排名靠前、靠后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落实重点工作、服务企业、依法行政、联系群众、履职尽责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评议内容中所列问题的,扣减分值。
同时,对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行为,或对基层作风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能化解而未化解、造成不良后果的,或因出现《武汉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中所列行为,导致项目迟迟不落地、业主撤回在汉投资、延误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等问题的,对评议单位实施“一票否决”,直接列为“不满意单位”。对存在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伪造工作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查问责。
最终,根据评议和验收结果,我市将按成绩确定“十个满意单位”和“十个不满意单位”,并进行通报;同一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免职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处理,并对其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查。
记者王雪 通讯员吴祺
服务对象打分结果纳入大数据评议
市治庸问责办负责对机关处室的评议,各区负责对基层站所的评议。
机关处室的评议由日常工作作风评议、职能部门评议、社会满意度评议、监督检查评议、互联网评议、大数据评议组成。
其中,大数据评议将通过手机短信、客户端、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组织服务对象进行实时评议。并利用市长专线、全媒体监督平台、治庸问责投诉管理系统等,对评议对象在企业和群众投诉办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大数据分析。
基层站所的评议则采取“互联网+评议”的模式,实施全民大数据评议工程,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行风监督员、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参与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