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亦中通讯员朱娅敏陈诚)昨日上午,来自江西的农民工李波泉代表身患重症的哥哥,在硚口区法院领取了哥哥被拖欠一年半的1.5万元工钱。
李波泉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哥哥李细泉因为脑出血,正在江西抚州第一医院治疗。哥哥家里贫困,住院治疗费已经花了近6万元,都是他和另一个哥哥垫付的。
2015年3月,李细泉等24名老乡应洪某的要求,前往某建筑公司承建的硚口区某建筑工地从事外墙贴砖工作。当年8月,工程完工后,李细泉他们却没有收到应得的工钱。洪某于当年12月30日以自己名义,向李细泉等人出具了工资欠条。之后,某劳务公司将部分工资转账支付给李细泉等人,但是依然拖欠24名农民工工钱共21.8万元。
李细泉等人多次与洪某、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沟通,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但是几经交涉没有结果。2016年8月,李细泉等人向硚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洪某等3名被申请执行人支付欠付的工资。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洪某等3名被申请执行人同意在2017年1月23日前支付劳务工资21.8万元。然而,到了今年3月,洪某等3人依然没有支付欠薪。
3月5日,李细泉突发疾病,脑部出血,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3月14日,急需筹钱治疗的李细泉只得与其他农民工一起向硚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了李细泉的病情和其他农民工的情况后,硚口区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一时间向洪某、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马不停蹄地查询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月23日,查到被执行人银行账号有足额存款,执行法官当即冻结其银行账号,并依法扣划了账户内的相应款项。此时,距立案仅仅9天时间。
昨日上午,硚口区法院集中发还民工工资,17名农民工来到现场领取了工钱。对于当天因身处外地打工而无法来到现场领款的7名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表示,法院将通过委托代领、汇款等形式,确保执行款发放到每一名申请执行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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