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波 通讯员欧阳万春)越来越多的12岁以下儿童骑单车上街,造成了安全隐患。昨日,洪山区交通大队联合洪山区教育局,启动“关注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活动,其中就包括“未满12岁禁骑共享单车”。
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本月初,洪山交警走访发现,共享单车、平衡车出现后,有部分未成年人私自在道路上骑乘。
尽管未满12周岁无法在共享单车平台注册认证,但有的家长却允许小孩用大人的账号租车骑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3月26日,上海一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再次引发广泛关注。
洪山区交通大队收集相关案例、法律法规,制作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讲”课件。28日上午9时许,在武汉市旭光学校开展宣讲大会,该校1000余名师生、洪山区68所中小学安全副校长及部分家长参加,现场发放了《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使用。
楚天都市报记者在《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中看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等。”交警介绍:“此次活动并不是刻意针对共享单车,现场的交通安全教育还包括电动车、滑板、平衡车等问题,希望更多人来关注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
下一步,洪山区交通大队将把讲课视频,以微电影的形式制作成宣传教育片,发放到洪山区68所中小学,在10余万在校学生中进行播放,进一步加强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