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问题。其中青山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徐文斌因失职失责被免职。
2012年6月,武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青山区政府负责落步嘴污水收集系统121泵站规划选址任务,并于2012年7月底前完成。徐文斌作为青山区分管副区长参加会议,会后未专门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致使在市政府专题会议后9个月时间内121泵站选址工作毫无进展。
2013年3月,市城建基金办向青山区发函,提出选址意见并恳请给予支持,徐文斌批转后不过问不协调。直至2013年12月,在市政府重点办协调下,121泵站选址才正式确定,已超过规定时间1年5个月。2014年3月6日,市城建基金办向青山区发函,委托青山区实施青山1号、2号污水泵站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青山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徐文斌负责。徐文斌只对函件进行批转,对此事没有主动过问和专题进行研究,对有关部门长期议而不决的情况失察。2014年4月、12月,武汉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水务局先后多次督办,徐文斌仍未加强调度、督办、协调,致使征地拆迁工作到2016年5月没有实质性进展。121泵站、1号和2号泵站延期建设,导致青山区约10平方公里区域生活污水直排长江。
武汉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徐文斌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武汉市委决定免去其青山区委常委、青山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此外,大冶市环保局局长乐龙负履责不力被诫勉谈话;宜昌市卫计委党组成员何莉莉未深究举报,致使将因道德品质问题已被开除党籍、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招录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党内警告;鄂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未采取有力措施对违法取土开挖基坑的问题予以制止和纠正;副主任芦伟宏因失职被行政警告;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国土所所长魏能亚因对违法用地监督不力被党内严重警告。记者王雪 通讯员邱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