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政局和市残联的业务事关社会民生工程和弱势群体,如何实现对它们的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入驻以来,实现“监督的再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完善制度,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
排查驻在部门廉政风险点
纪检组入驻后,第一时间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开展广泛调研活动,掌握驻在部门权力配置及运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廉政风险点分布、党纪党规执行等基本情况,在调研中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纪检组入驻半年多以来,一直思考如何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涉及到12个项目、30多个亿。仅靠纪检组监督,力量远远不够。因此,纪检组开展“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市民政部门从专项资金的审批流程到问责,完善相关制度,要求有条件的专项资金都纳入大数据核查范围,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对资金的监管。
“预习”党组会议题提前把关
纪检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行“事前监督、事后记录”制度,要求市民政局、市残联召开党组会、局长(理事会)办公会前,对拟上会的议题及会议材料必须提前一天报纪检组研判,对无法规政策依据的议题不上会,程序不到位手续不齐全的议题不上会。
纪检组进驻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67件,其中,纪检组受理22件,市纪委和市委巡察组转办45件;共立案6件,自办立案1件、督促驻在单位立案5件,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5人,查处履职不力问题3起、问责7人,违规经商办企业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对1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责令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对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