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向在押人员宣讲。通讯员黄凯摄
湖北日报网消息(张城 通讯员 李敏 黄凯)“检察官,向您反映个情况,我同号的老王(化名)没有交待全部事情。”3月22日,羁押在武汉市洪山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某甲(化名)约见驻所检察官程军,检举一同关押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具有隐瞒其他犯罪行为的情况。
某甲是在看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宣传手册》后主动向检察官反映情况的。该《手册》是洪山区检察院综合检察部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编印,几天前,洪山看守所的643名在押人员每人手中都领到了一本。手册发放后,约见检察官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留所服刑人员络绎不绝。包括某甲在内的20余名在押人员主动约见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咨询相关问题。通过谈话,驻所检察室共收集在押人员捡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线索3条。
“我们会将搜集的线索,移送到相关办案单位,一旦反映的情况查证属实,将会认定检举者具有立功表现,司法机关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程军告诉记者,多数在押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并不十分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也不清楚驻所检察室的工作职责,不知道如何通过检察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帮助在押人员全面了解驻所检察工作职责及相关法律规定,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高维护监管秩序自觉性,该院综合检察部重新编印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宣传手册》,并向看守所每名在押人员发放。
据悉,《手册》内容涵盖刑事执行检察基本职能、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适用对象、刑事办案期限等内容,在看守所的配合下,《手册》将纳入在押人员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实现学习常态化,以此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和感化,促使他们积极认罪悔过,同时也帮助他们提高权利意识,强化人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