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洋)昨日,中北路锦绣江南小区居民徐先生向长江日报新闻热线投诉:小区业主装修,将建筑垃圾倒在草地和路上,两周未清理。
昨日下午2时许,长江日报记者来到该小区,走到16栋与18栋之间时,发现道路边的草地上堆放着大片建筑垃圾,占地约20平方米,看起来很是扎眼。建筑垃圾中除了水泥和砖石,还夹杂有许多破碎玻璃、废弃木质材料,以及一些残缺家具。
记者赶到时,多名物业工作人员也正在现场察看。二期主管告诉记者,住在18栋的一位业主装修,将建筑垃圾随便丢弃在公共绿地上,破坏了小区绿化。而且,这些建筑垃圾未按要求装袋,也没有堆放到合适的位置。
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先生介绍,小区早在2009年时就已经交房了,大规模的装修早已结束,目前可能是一些业主二次装修,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小区内,破坏了小区整体环境。“我们将马上联系物业,催促他们尽快清理。另外,找到装修业主承担清理费用”。
随后,物业工作人员拿来铁锹和扫帚,先是搬走了绿地上大块的砖石和残破家具,将其堆放到一边,然后清扫草地上的碎石残渣。“我们已经将该业主家中断电了,让他们先进行整改。如果业主不整改到位,我们将扣除其交纳的2000元装修押金”。
记者随后来到小区丽岛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所交的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生活垃圾清运费,但不包含建筑垃圾,应该由业主自行清理。“不过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影响的是小区整体的环境。目前我们已经联系了垃圾清运公司,这几天正在抓紧清理”。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江,他介绍:根据《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垃圾处置应当遵循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因此装修垃圾的清运应该由业主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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