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张先生反映,他在硚口区宝丰路一家健身会所办了会员卡,想退卡时健身会所要扣钱,即便是转给他人也要被收取转让费。
张先生说,2015年4月,他在戴维营游泳健身会所宝丰路店办了一张会员卡,期限为5年,总费用9800元,但自己只去消费了几次。当年9月,张先生从宝丰路搬家到武昌,就再也没去过该会所。张先生希望退卡,但会所工作人员说按照协议,退卡要扣去原卡费用的60%;就算是转让给别人,也要交原卡费用30%的转让费,算下来接近3000元。张先生觉得扣费不公平,就放弃了退卡或转让。
市民黄女士也有类似经历。她此前在江岸区京汉大道艾瑞德健身会所办了一张会员卡,上周因工作地点发生变动,她只好将健身卡转让出去,但会所要求收取700元转让费,相当于卡费的20%。楚天都市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电话询问了江城多家健身会所,被告知会员如要转让健身卡,都得交数额不等的转让费。
戴维营游泳健身会所宝丰路店负责人称,如果健身卡可以免费转让,那么会员可能会利用这条规则,在亲朋好友之间随意转让,相当于一张卡可以给多人轮流使用,影响到健身会所的正常经营。迈欧健身会所青年城店工作人员称,收取转让费是公司规定,如果会员可以免费转让,将威胁到健身会所的生存。
湖北慧亚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认为,转让会员会给健身会所增加一定的成本,商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也是合理合法的,但收取的标准不能太随意,应该和实际成本对等。如果健身会所不允许转让会员或收取高额转让费,则涉嫌“霸王条款”。张亚建议,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应多个心眼,审慎对待格式合同中增加消费者义务、扩大商家权利的条款,尽量以补充条款的方式修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楚天都市报记者刘闪 揭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