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刘天纵、通讯员沈佳)昨从省物价局获悉,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月1日起,我省将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免收临时接电费用,预计每年可为相关企业减少电费支出2亿元以上。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是指在主电源之外额外的备用电源,一般双电源(多电源)用户才需要征收;临时接电费用是指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的临时电源。根据新政,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50%执行,临时接电费用则完全取消。
4月1日后,架空线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按用户受电电压6个等级收取,若由供电部门建设和改造,其标准从每千伏安135元至45元不等;若用电设施用户自建,收费标准从每千伏安110元至5元不等。用户电压等级越高,收费价格越低。届时,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