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邓小龙 通讯员沈翱 乐钢)两个公司招聘,同样是每天工作8小时,但每周工作天数不同,获得的报酬也不同,你会怎么选?育才二小两名三年级学生在回答一道数学题时,给出了与标准答案相去甚远的答案,却让老师不忍心扣分。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在育才二小看到了这份三年级数学试卷。这份试卷最后有一道10分的附加题:给出两家公司的招聘启事,要求学生做出选择并说明原因。启事(一)是:本公司因业务需要,招聘工作人员1名,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付报酬600元。启事(二)则是其他条件不变,改为周日休息,每周付报酬660元。
数学老师代军说,按照通常思路,应该是分别算出两则启事每天的报酬,进行比较,最后选择启事(一),因为单日报酬更高。改试卷时,三年级(6)班两个孩子的答案却让代军犯了难。女生王思睿尽管也选择了启事(一),给出的原因却是:“因为工作时,我们已经长大有孩子了,我宁愿少赚点钱,也要抽时间陪孩子!”男生赵子睿更是给出了与其他人都不同的答案:“我会选第二家公司,因为我宁愿少休息一天,也要多为这个家付出一点。”
王思睿说,看到题目时,她算了算,多工作一天的报酬是60元,远低于单日报酬,与其多上一天班,不如把时间留给孩子。赵子睿则表示,他做题时压根没考虑工作时间,选第二家公司就是因为报酬更多,“男孩就是应该多付出、多挣钱”。
“孩子的家庭责任感不应该被打击”。面对这两种特殊的答案,代军没有立刻评分,而是先在试卷上写下“好感动”,然后与另一位数学老师沈丹商量,最终决定给两名学生各加上8分,扣分原因是“没有通过数学不等式写清自己的理由”。
沈丹认为,对于孩子来说,既应该学会利用数学思维做出理性选择,也应该学会做一个有感情、有温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