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上路参加保洁工作。通讯员 王凯 摄
湖北日报网(荆楚网)消息(郑青 通讯员王凯、范小明)今后,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中参加公益劳动渠道更广,将在环卫工的带领指导下,参加保洁工作。3月15日在武汉市万松街社区服务基地,9名社区服刑人员在环卫工人的指导下,参加了保洁工作。
上午10时,万松街辖区9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江汉区城管委所属武汉江城天美保洁有限公司员工的带领下,领取工作服及劳动工具,拾捡花坛内的垃圾,清扫路面。“我觉得我见证了武汉环境的变化。”因职务侵占罪来参加社区矫正的李先生已经在该服务基地做了一年多的保洁工作,也是这批社区服刑人员中参与社区矫正时间最长的一位。李先生介绍,他家就住在万松园附近,开始来参加社区矫正时,心里十分抵触,觉得丢脸,每次在路上做事都是低着头怕看见熟人,但是通过与带他的环卫工师傅慢慢学习交流,上路保洁做的多了便不再觉得尴尬,如今每次将所工作的点位清扫干净后他反而觉得有一丝成就感。
江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有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四种罪犯,即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他们均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每月必须完成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服务。通过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纪律意识。以前此事多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带领,由于点位分散不便管理,导致效果不佳,同时也给社区工作带来压力。
2015年底,江汉区司法局与江汉区城管委所属武汉江城天美保洁有限公司试点合作,在江汉区万松街挂牌成立全市首个“社区服务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交由城管部门组织开展,让社区服刑人员有效完成社区矫正所需公益服务时间。社区矫正工作者再对其服务进行监督考核。
据了解,城管部门为参加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设置专属的公益劳动岗位,统一安排劳动时间、提供劳动服装和工具,由环卫工人带领他们参加环卫保洁等日常工作,每月完成不低于8小时的义务服务,城管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参加公益服务的时间、场所和服务内容,区司法局依据城管部门反馈的公益劳动情况及日常督导进行监管。截至目前,万松街社区服务基地已经有6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公益劳动。同时,今年开始,天美保洁有限公司也将会为一些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工作机会,达到相关要求通过面试者可成为正式的环卫工人。
据悉,万松街“社区服务基地”试点成功后,今年江汉区司法局联合江汉区城管委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将新建4个社区服务基地,其中友谊路社区服务基地已经投入使用,另外3个也即将于4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届时,江汉区社区服刑人员将就近安排或分配公益服务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