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笑天 实习生陈雨霖 陶湘琴)3月11日,本报报道了《集贸市场外擅自搭棚收停车费》的新闻,引起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昨天,汉阳区洲头街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调查后,确认车棚为违建,已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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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洲头街办事处回复记者,针对武汉晚报报道,办事处迅速组织队员前往现场核实,发现该车棚为前进集贸市场办公室私自搭建,未经过城管委审批。市场方面表示,常有市民在此停放车辆,且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市容,为方便管理才搭建车棚。
对此,洲头街办事处考察实际情况后,做出决定:暂不拆除该车棚,但责令市场方禁止收取停车费,车棚作为免费停车点,方便市民。同时,已知会市场负责人,尽快前往城管委补办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