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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全媒体讯(李亦中 通讯员李敏)武汉某知名高校的一名高材生,为获外校研究生保送名额,竟网购本校学院印章,在申请表上私自加盖。案发后,其诚心悔过。3月13日记者从洪山检方获悉,该院“秦雨工作室”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龚某是武汉某知名高校经济学院的高材生,专业成绩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强,曾获国家奖学金、校三好学生等多项荣誉。
2015年5月,即将迈入大四的龚某获得保送本校研究生名额,但龚某一心想获取外地高校保研资格。但学校规定,每名获得保研资格的学生最多只能申请两所学校,其中一个为本校,另一个由学生自主申请。龚某向学校递交了中科院的保研申请。
为增加保研推荐机会,龚某想了个歪招:自制申请表,网上购买本校学院的印章。当年5月,他花了40元在淘宝网店铺购买一枚本校“经济学院教务专用章”,但因印章尺寸问题未使用。同年8月,龚某再次以70元的价格在淘宝网店铺,购买了一枚本校“经济学院教务专用章”和一枚经济学院的伪造印章。
在申请表上加盖这些网购印章后,龚某将3份保研推荐申请表分别寄往清华、北大及上海财经大学。龚某的申请被清华、北大拒绝,上海财经大学给了其面试机会,但因该校面试时间与中科院大学面试时间冲突,龚某没有参加该校的面试。
当年6月,淘宝网店私刻印章案被安徽警方查获,由此牵出龚某购买伪造印章一案。2015年10月,龚某投案。
该案去年移送至洪山检察院,该院负责办理高校大学生案件的“秦雨工作室”受理此案。秦雨工作室审查后认为,龚某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龚某本人未因假的申请表被录取,没有造成所申请学校招生秩序的混乱,犯罪危害后果相对较轻;且龚某主动投案,积极认罪悔过,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秦雨工作室”成立4年来,已针对高校大学生违法行为发出40多份“检察建议书”。
校对:蔡明君